[摘要] 据上交所日前披露的公告信息显示,福建阳光集团有限公司2018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发行工作已结束。本期债券发行规模3.75亿元,票面利率7.50%。本期债券期限为3年,附第2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据上交所日前披露的公告信息显示,福建阳光集团有限公司2018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发行工作已结束。本期债券发行规模3.75亿元,票面利率7.50%。本期债券期限为3年,附第2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据公开资料显示,本次债券的发行总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26.60亿元,采用分期发行方式,本期债券为第二期发行,发行规模为不超过10亿元。
据阳光城半年财务报告显示,阳光集团目前持有上市公司阳光城股份709,136,962股(占其总股本的比例为17.51%),累计已质押的股数为530,304,462股(占其总股本的比例为13.09%)。
阳光集团的全资子公司东方信隆持有上市公司股份为 620,370,947 股(占其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 15.32%),累计已质押的股数为 539,581,233 股(占其总股本的比例为 13.32%);一致行动人康田实业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为 411,785,923 股(占其总股本的比例为 10.17%),累计已质押的股份数为 341,159,613 股(占其总股本的比例为8.42%)。
如未来阳光城股份股票价格持续下行,阳光集团、东方信隆、康田实业所质押的股票可能面临被平仓的风险,发行人可能面临丧失对其重要子公司控制权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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