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2日,年过7旬的黄阿姨从幸福人寿手中接过了“以房养老”保险产品份养老金。黄阿姨和其他几位老人一起,成为了国内首批通过以房养老领取到养老金的客户。这也是引发社会广泛关注的以房养老项目,在国内经过十余年孕育后对外发出的首批养老金。
从今年3月25日,幸福人寿的以房养老产品获批以来,各项工作都在有序进行,经过客户签订投保意向书、房屋评估、法律尽职调查、签发保险合同、房屋抵押登记和公证等环节并且犹豫期过后,后的一环就是保险公司向老人开始按月发放养老金。
幸福人寿相关负责人介绍,“虽然涉及面广,但是我们在办理首批业务的过程中,感受到的更多是支持和配合,全新业务流程的办理过程非常高效,这也确保了批老人可以在预期时间内领取养老金。这也为我们将来以房养老业务的开展增强了信心。”
四个试点城市的相关政府部门都对以房养老业务的开展给予了大力的支持,以武汉为例,湖北省保监局和金融办拟出台相关政策,以协调各方力量,对接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业务。
“我们相信随着以房养老业务的开展,各项政策和流程还将日趋完善。我们也呼吁,能在服务性和行政性收费以及税收方面,给予老人更多的优惠。”幸福人寿上述负责人表示。
在试点工作正式启动前,以房养老便成为关注和热议的焦点。其中关注多的,要数房屋归属权的问题。
“无论房价涨跌,老人领取的养老金不受影响,让老人无后顾之忧;待老人去世后,房价涨了归属继承人,房价跌了保险公司承担。”在谈到大家普遍关注的问题时,幸福人寿业务负责人如是介绍,“办理以房养老业务的老人只是将房子抵押给保险公司,期间继续拥有房屋占有、使用、和经抵押权人同意的处分权,房屋的归属权自始至终都不会发生改变,也不会发生所谓的老人百年之后房子归保险公司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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