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火车站人防地下工程停车场车辆停放保管服务收费标准日前获市发改委批准,本着自愿停放的原则予以收费,小车停放15内不收费。
抚州火车站人防地下工程停车场车辆停放保管服务费具体收费标准为:小车白天1内收费4元、夜间停放9元;中型车(15座以下)白天1内收费7元、夜间停放11元;大客车(16座以上)白天1内收费10元、夜间停放15元;摩托车、电动车白天1内收费两元、夜间停放3元。
本着自愿停放的原则收费;机动车夜间停放时间为零点至次日早上6点;机动车日间停放时间为早上6点至夜间零点;停放车辆自进入停车场开始计费,15内不收费;不足1按1计,超过1,每超过1加收1元,不足1按1计;停车场实行24专人值班。
以上标准在停车场醒目位置进行公示,此收费标准为经营服务性收费,使用税务发票。对不提供税务发票的,车主有权拒付停车费。
对具有合法号牌的残疾人专用机动车和执行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抢险救灾车、市政设施维护维修车、殡葬车等车辆免收车辆停放保管费。
(临川晚报 记者 游中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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